五、大市职工医保患者在我院住院报销比例为:在职职工为80%,退休职工为85%;总费用超过5万元以上进入大病救助报销比例提高10%。
六、乙类药品个人先予支付的费用(10%),特殊诊疗和检查项目个人先支付部分(20%)后再按比例结算。七、公务员医疗补助:一个年度个人自付超过2000元的,超过部分按60%实行补助(到市医保中心报销)。八、我院无条件医治需到外地上级医院转诊的,需办理转诊手续,每周二下午到本院医保科办理。到外地医院的费用到市医保中心报销,未办理转诊手续的不予报销。转诊的门诊费用实行限额补偿,一次门诊费用报销限额为2000元,报销比例为60%,超过部分由个人承担。八、职工因外伤、因工(公)负伤、女职工生育费用、职工疗养费用、打架、斗殴、酗酒、服毒自杀、违法乱纪、犯罪行为、交通事故、医疗事故、故意自伤自残所发生的医疗费,不予报销,